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是隶属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民事业单位,受市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方针、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并监督实施
二、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本市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管理
三、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具体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市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切实履行如以下工作职责:
1、审查招标条件及中介服务机构的条件
2、审批招标申请
3、审定招标方案
4、审核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5、审核潜在投标人的招标资格
6、审定标底
7、监督确定评标组织成员名单
8、监督开标、评标活动,监督确定中标人
9、审核评标报告
10、核准《中标通知书》
四、审查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草案,受理合同备案并会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
五、监督非招标建设工程项目的发承包活动
六、受理招标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负责标底编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初审工作,审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
八、指导和监督各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业务工作了
九、完成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