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连云港市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受连云港市交通局的委托,负责全市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执法和有关管理工作,其管理范围和职责如下:
一、管理范围
连云港市境内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以下简称“交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公路,、独立大桥、航道、船闸、 客货运枢纽等建设、养护改善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的招投标6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招投标,以及客运线路、企业自营交通项目的招投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管理职责
l、贯彻执行国家、部、省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我市交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力、法、细则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交通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十全市交通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3、对市管交通项目(包括所有独立大桥、国省道干线、客货运枢纽等项目,公路、航道、船闸的养护改善项目,
以及市际和重要客运线路)的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审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招标计划和招标通告);
项目报建;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审批;评标报告核备:并参与审查资格预审、开标、评标1定标等重要程序。
4、全市交通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定期统计、汇总及动态管理。
5、依法查处交.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当事人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对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查处。
6、对参与交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当事人资格进行动态管理。